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研發成果專利申請、管理、保護與運用辦法:
其相關應用表單: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研發成果專利申請、管理、保護與運用辦法:
其相關應用表單: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產學合作/委託開發計畫實施辦法: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商標管理辦法:
其相關應用表單:
為推動與偏遠地區之醫療合作交流工作,透過各院區與偏遠地區國家醫事人員之短期訓練(訓練期間最長以三個月為限),積極協助充實知識、技術與經驗,以提升合作國家醫療照護品質,以利返國後發揮種子效應。本辦法僅補助世界五大洲偏遠地區(聯合國認定之最低度發展國家),或申請院區院長簽核經醫療法人執行長核准之國家(須附證明文件),凡符合下列條件均可申請:
為統籌教學研究資源,提升七院二校的學術研究能量,俾使各項計畫能夠符合醫療志業任務導向、人才培育、基層發展與創新突破之各項醫療志業任務;是以制定『醫療專題管理辦法』將以臨床工作之研發、深化及強化為基調給予補助,以結合醫療志業之各項專才,並提升慈濟各院區之醫療水準,其辦法項下各計畫分為 「 特色醫療發展計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優良研究計畫、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有意申請者可逕向各院區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先提出申請,由各院區負責單位匯整後,於每年5月15日前向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法人學術發展室將會於每年12月31日前通知各計畫案之審核結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室承辦人員聯繫(Tel:03-8561825分機15815),謝謝!
醫療法人學術研究顧問團隊委員會設置細則(AAAA0A011):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本法人)為推動本法人轄下學術發展室之各類型研究計畫案,並管理審核計畫案及其運用,特設立醫療法人學術研究顧問團隊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