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與偏遠地區之醫療合作交流工作,透過各院區與偏遠地區國家醫事人員之短期訓練(訓練期間最長以三個月為限),積極協助充實知識、技術與經驗,以提升合作國家醫療照護品質,以利返國後發揮種子效應。本辦法僅補助世界五大洲偏遠地區(聯合國認定之最低度發展國家),或申請院區院長簽核經醫療法人執行長核准之國家(須附證明文件),凡符合下列條件均可申請:
- 醫師:具外國醫師執照或證書者。
- 護理人員:具外國護理師或護士執照或證書者。
- 其他醫事人員:具外國醫事專技人員執照或證書者。
為推動與偏遠地區之醫療合作交流工作,透過各院區與偏遠地區國家醫事人員之短期訓練(訓練期間最長以三個月為限),積極協助充實知識、技術與經驗,以提升合作國家醫療照護品質,以利返國後發揮種子效應。本辦法僅補助世界五大洲偏遠地區(聯合國認定之最低度發展國家),或申請院區院長簽核經醫療法人執行長核准之國家(須附證明文件),凡符合下列條件均可申請:
※各院區之定義:北區(台北慈院)、中區(台中慈院、護理之家、三義慈院)、
南區(大林慈院、斗六慈院及嘉義診所)、東區(花蓮慈院、玉里慈院及關山慈院)。
※各院區之定義:北區(台北慈院)、中區(台中慈院、護理之家、三義慈院)、
南區(大林慈院、斗六慈院及嘉義診所)、東區(花蓮慈院、玉里慈院及關山慈院)。
為促進各院區間的學術研究風氣,鼓勵各院區同仁們從事學術研究,擬每年舉辦研究成果競賽,其重點說明如下:
各項研究成果論文之研究應於慈濟醫療志業體內進行,且研究成果須以慈濟醫療志業名義發表於國內外醫學雜誌(須檢附論文抽印本或電子檔),接受函不認列,且每一篇論文只能計算一次。
參選之研究成果論文發表區間為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
參選文章性質限以第一或通訊作者之名義刊登在SCI、SSCI期刊之原著(Original article)期刊論文及綜論(Review article),並依當年度最新JCR計算。
得獎者依當年慈濟醫學年會公告報告方式進行報告,並於慈濟醫學年會時接受頒獎。
(一)各院區改為北、中、南、東等4區。
(二)各職類及醫管/行政最佳研究成果獎合併為「醫事及行政人員最佳研究成果獎」(研究人員不列入)
(三)若發表的論文有n位作者為共同第一或通訊作者,則該篇論文以1/n篇計算,並依其篇數比例計算分數。
(四)個人獎項自112年起連續兩年獲獎後,不得再參加同項目之評選。
(五)最佳科部提報資格:除總積分外,新增:
1.論文總篇數須排名該院前三名。
2.該科論文總篇數/主治醫師人數、論文發表人數/主治醫師人數之數據,提供委員會參考。
其他部分詳如辦法。
其相關應用表單: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研究成果計分一覽表(E6A0022023-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