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學術研究之自由,共營良好的學術環境及追求學術研究卓越發展且不與醫療志業體與教育志業體同仁們共同競爭申請研究計畫案,特訂定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及院校高階主管申請研究計畫之機制與程序,以利遵循。
申請人僅限於醫療法人及各院校高階主管申請(如下述):
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策略長、副執行長。
慈濟醫療體系項下各院區:院長。
慈濟學校體系(包含慈大、慈科大):校長、副校長及各學院院長。
慈濟醫學雜誌:總編輯及副總編輯。
(1)本研究計畫每件補助金額為每年 300 萬元之內/件(以一件為限)。
(3) 申請人應先有申請外部研究計畫經費(如國科會或國衛院等),並檢附已申請(或通過)之證明文件。
(4) 欲申請者請填妥申請書相關資料後,向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申請人需填寫「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及院校高階主管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書」一式一份並檢附電子檔,在截止收件日前送至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由學術發展室彙整後送至研究整合指導委員會。
(5) 所有申請高階主管研究計畫之申請人,必須在提交計畫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綜論(Review article)投稿於慈濟醫學雜 誌且不得一稿多投,請繳交申請書時一併檢附其投稿證明至醫療法人學術發 展室,並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
【院校高階主管研究計畫‧檔案下載】 | ||
申請書 | E6A0022057-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