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人學術研究顧問團隊委員會設置細則(AAAA0A011):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本法人)為推動本法人轄下學術發展室之各類型研究計畫案,並管理審核計畫案及其運用,特設立醫療法人學術研究顧問團隊委員會。
醫療法人學術研究顧問團隊委員會設置細則(AAAA0A011):
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本法人)為推動本法人轄下學術發展室之各類型研究計畫案,並管理審核計畫案及其運用,特設立醫療法人學術研究顧問團隊委員會。
為統籌教學研究資源,提升院校的學術研究能量,俾使各項計畫能夠符合醫療志業任務導向、人才培育、基層發展與創新突破之各項醫療志業任務;是以制定『醫療專題管理辦法』將以臨床工作之研發、深化及強化為基調給予補助,以結合醫療志業之各項專才,並提升慈濟各院區之醫療水準,其辦法項下各計畫分為「特色醫療發展計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
★初審:有意申請者須依各院區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公告收件時間內繳交構想書,由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彙整後,於113年3月1日(五)中午前繳交至法人學術發展室。
★複審:經通知通過之初審者,請依各院區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公告收件時間內繳交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由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彙整後於每年5月15日前向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法人學術發展室將會於每年12月31日前通知各計畫案之審核結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室承辦人員聯繫(Tel:03-8561825分機15815),謝謝!
為提升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之醫療水準及推動各院區的學術研究,在慈濟醫療法人的支持下,設置「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學術發展補助專案」,鼓勵各院校同仁進行臨床研究。
有意申請者可逕向各院區研究部/慈大研發處(慈大收件僅限專任人員)提出申請,由各院校負責單位匯整後,於每年5月15日前向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法人學術發展室將會於每年12月31日前通知各計畫案之審核結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室承辦人員聯繫(Tel:03-8561825分機15815),謝謝!
為保障學術研究之自由,共營良好的學術環境及追求學術研究卓越發展且不與醫療志業體與教育志業體同仁們共同競爭申請研究計畫案,特訂定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及院校高階主管申請研究計畫之機制與程序,以利遵循。
申請人僅限於醫療法人及各院校高階主管申請(如下述):
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策略長、副執行長。
慈濟醫療體系項下各院區:院長。
慈濟學校體系(包含慈大、慈科大):校長、副校長及各學院院長。
慈濟醫學雜誌:總編輯及副總編輯。
(1)本研究計畫每件補助金額為每年 300 萬元之內/件(以一件為限)。
(3) 申請人應先有申請外部研究計畫經費(如國科會或國衛院等),並檢附已申請(或通過)之證明文件。
(4) 欲申請者請填妥申請書相關資料後,向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申請人需填寫「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及院校高階主管研究計畫補助申請書」一式一份並檢附電子檔,在截止收件日前送至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由學術發展室彙整後送至研究整合指導委員會。
(5) 所有申請高階主管研究計畫之申請人,必須在提交計畫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綜論(Review article)投稿於慈濟醫學雜 誌且不得一稿多投,請繳交申請書時一併檢附其投稿證明至醫療法人學術發 展室,並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
【院校高階主管研究計畫‧檔案下載】 | ||
申請書 | E6A0022057-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