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教學研究資源,提升七院二校的學術研究能量,俾使各項計畫能夠符合醫療志業任務導向、人才培育、基層發展與創新突破之各項醫療志業任務;是以制定『醫療專題管理辦法』將以臨床工作之研發、深化及強化為基調給予補助,以結合醫療志業之各項專才,並提升慈濟各院區之醫療水準,其辦法項下各計畫分為「特色醫療發展計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優良研究計畫、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有意申請者可逕向各院區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先提出申請,由各院區負責單位匯整後,於每年5月15日前向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法人學術發展室將會於每年12月31日前通知各計畫案之審核結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室承辦人員聯繫(Tel:03-8561825分機15815),謝謝!
一、【特色醫療發展計畫】申請重點:
以該院重點發展科別及方向,以具有特色之醫療主題提出申請,各院區每年不限計畫件數;申請人可由一院區特色醫療團隊負責人發起,可以結合各院區相關科別之人員、慈濟教育志業之基礎學科老師,針對特色醫療主題共同企劃未來三至十年之發展計畫,將以臨床工作之研發、深化及強化做為基調,成為全國、亞洲或世界領先之特色醫療團隊,並依「準特色醫療菁英計畫」、「特色醫療計畫」、「卓越醫療計畫」、「頂尖醫療計畫」不同計畫級別給予相關補助,欲申請者請填具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特色醫療發展計畫》申請書。
所有申請特色醫療發展計畫之團隊負責人,必須在提交計畫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原著論文或綜論(Review article)須以第一或通訊作者,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且不得一稿多投,請繳交申請書時一併檢附其投稿證明至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並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
【特色醫療發展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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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E6A0022033-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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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績效指標(KPI)暨研究成果報告表 |
E6A0022036-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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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型研究計畫案放棄論文著作聲明書 |
E6A0022059-A1 |
二、【整合型研究計畫】申請重點:
(1) 申請人可逕向各院區研究部提出申請,並依據其申請書格式撰寫。
(2) 各類型研究計畫案須由各院區送外審審查後,擇其優者提報。
(3) 各類型研究計畫案須檢附已申請(或通過)外部計畫之證明文件(如科技部、國衛院..等)及外審審查意見表影本電子檔。
(4) 研究計畫主持人以參加三件計畫為上限,不得有第四件計畫,但若擔任協同主持人則不在此限,執行中之計畫,個人型(即院內計畫)僅有一件;另二件應為整合型計畫(即跨院校合作研究計畫、醫學教育整合研究計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優良研究計畫、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5)所有申請整合型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必須在提交計畫時同時有一篇一年內與計畫研究主題相關之原著論文或綜論(Review article)須以第一或通訊作者,投稿於慈濟醫學雜誌且不得一稿多投,請繳交申請書時一併檢附其投稿證明至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並於執行計畫前繳交已接受或發表論文。
(註:已於「醫療法人項下之研究計畫」或「申請人所屬院區院內計畫」項下編列專任人員者(即申請之經費足以聘任專任人員者),不得申請【TCMF-A專任人員補助計畫】,但僅特色醫療發展計畫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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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
由主要院區選出後提出,必須涵蓋2個院區以上之同一科資深及新進醫師的臨床研究計畫。
(註:花蓮及台北慈院所提跨院區合作計畫,其申請辦法所涵蓋2個院區以上之規定為其中1院區須為大林或台中慈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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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研究計畫:
由各院區選出後提出最佳之推薦計畫一件,整合同一系統之同仁,或相關研究方向之整合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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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整合研究計畫:
由各院區西醫或中醫科提出,必須涵蓋中西醫之醫師,不限院區。
【整合型研究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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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
E6A0022043-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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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績效指標(KPI)暨研究成果報告表 |
E6A0022036-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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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型研究計畫案放棄論文著作聲明書 |
E6A0022059-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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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審審查意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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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檢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