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人學術發展室之【114年度各類型研究計畫(如下圖)】即日起開始徵求,請留意部分計畫須於3/1(五)中午前提構想書,其他計畫收件截止日為113年5月15日(三)中午止,逾時不候。
為統籌教學研究資源,提升院校的學術研究能量,俾使各項計畫能夠符合醫療志業任務導向、人才培育、基層發展與創新突破之各項醫療志業任務;是以制定『醫療專題管理辦法』將以臨床工作之研發、深化及強化為基調給予補助,以結合醫療志業之各項專才,並提升慈濟各院區之醫療水準,其辦法項下各計畫分為「特色醫療發展計畫」、「跨院區合作研究計畫」。
★初審:有意申請者須依各院區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公告收件時間內繳交構想書,由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彙整後,於113年3月1日(五)中午前繳交至法人學術發展室。
★複審:經通知通過之初審者,請依各院區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公告收件時間內繳交計畫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由研究部(或負責單位)彙整後於每年5月15日前向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法人學術發展室將會於每年12月31日前通知各計畫案之審核結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室承辦人員聯繫(Tel:03-8561825分機15815),謝謝!
為提升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之醫療水準及推動各院區的學術研究,在慈濟醫療法人的支持下,設置「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學術發展補助專案」,鼓勵各院校同仁進行臨床研究。
有意申請者可逕向各院區研究部/慈大研發處(慈大收件僅限專任人員)提出申請,由各院校負責單位匯整後,於每年5月15日前向法人學術發展室提出申請,法人學術發展室將會於每年12月31日前通知各計畫案之審核結果,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本室承辦人員聯繫(Tel:03-8561825分機15815),謝謝!
為推動與偏遠地區之醫療合作交流工作,透過各院區與偏遠地區國家醫事人員之短期訓練(訓練期間最長以三個月為限),積極協助充實知識、技術與經驗,以提升合作國家醫療照護品質,以利返國後發揮種子效應。本辦法僅補助世界五大洲偏遠地區(聯合國認定之最低度發展國家),或申請院區院長簽核經醫療法人執行長核准之國家(須附證明文件),凡符合下列條件均可申請:
※各院區之定義:北區(台北慈院)、中區(台中慈院、護理之家、三義慈院)、
南區(大林慈院、斗六慈院及嘉義診所)、東區(花蓮慈院、玉里慈院及關山慈院)。
※各院區之定義:北區(台北慈院)、中區(台中慈院、護理之家、三義慈院)、
南區(大林慈院、斗六慈院及嘉義診所)、東區(花蓮慈院、玉里慈院及關山慈院)。
※各院區之定義:北區(台北慈院)、中區(台中慈院、護理之家、三義慈院)、
南區(大林慈院、斗六慈院及嘉義診所)、東區(花蓮慈院、玉里慈院及關山慈院)。